王蘇燕 吉靜靜 倪桂新
  2013年11月,國內某銀行總部接到“MasterCard”和“VISA”國際信用卡組織的通知,稱在江蘇省江陰市出現多筆克隆國外信用卡並盜刷套現的情況。隨後,銀行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偵查發現,被“克隆卡”刷卡的記錄集中來自江陰市的幾台有外幣通道的POS機,而這幾台POS機分別屬於江陰市某服飾外貿公司、某貿易公司和一個咖啡吧,警方隨即傳喚了這3家公司的負責人於雅清、趙凱、季政。3人交代,這幾台POS機都是一個叫李峰的人讓他們向銀行申請的。
  原本做工程生意的李峰由於資金鏈斷裂,本想通過辦理大額信用卡刷卡套現來緩解資金壓力,無意中發現有人在網上叫賣國外信用卡資料,對方稱“資料”是國外黑客通過攻擊國外的購物網站,獲取的境外持卡人消費時使用的信用卡資料。李峰在與賣家聊天后琢磨出可以通過這些“卡料”偽造國外信用卡,然後在有外幣通道的POS機上刷卡套現。李峰似乎看到了一個一本萬利的“生財之道”。
  李峰利用購買來的國外信用卡資料,開始自學製作“克隆卡”。
  “國外信用卡在刷卡消費時是不需要輸入密碼的,只需要簽名就可以了”。檢察官提審時,李峰交代了選擇克隆國外信用卡進行盜刷的原因。
  李峰多次在網上尋找賣“卡料”的上家,所謂“卡料”即國外信用卡的數據信息資料。後來李峰在網上認識了廣州的李振華。李振華得知李峰正在尋找有外幣通道的POS機,就提出和李峰合作,由李振華負責提供“卡料”,以刷卡成功後金額的30%作為回報,李峰表示同意。之後就由李振華提供卡料,李峰負責辦理POS機和進行操作刷卡。
  李峰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做國內信用卡套現生意的袁國華,讓他幫忙尋找能辦到具有外幣通道POS機的人,並承諾會給他分成。之後,袁國華介紹了於雅清、張蕾和李峰認識,並與李峰明確了分工和提成。
  於雅清因從事服裝加工貿易,就以此向多家銀行申請辦理帶有外幣通道的POS機。2013年6月,於雅清申請的某銀行POS機辦理下來後,由李峰負責向上線李振華購買國外信用卡的“卡料”並自製“克隆卡”刷卡,於雅清則負責在POS機刷卡單上仿冒外國人的簽名,同時,還負責與銀行結算。
  沒過幾天,一個POS機上出現大量作廢交易記錄的情況引起了銀行的註意,銀行開始調查於雅清公司的業務情況。為應付銀行的檢查,於雅清拿出自己偽造的與國外客戶簽訂的購貨合同送往銀行進行解釋。短短幾天之內,李峰、於雅清等人共刷卡套現人民幣20餘萬元。當於雅清等人想再次套現時,銀行經過調查認為其有虛構交易刷卡套現的嫌疑,暫停了於雅清申請的POS機。
  李峰先後又認識了趙凱、季政,用同樣的理由讓趙凱和季政向銀行申請辦理具有外幣通道的POS機,並以同樣的方式刷卡套現。
  據李峰交代,在2013年聖誕節期間,由於國外銀行放假,其利用“克隆卡”刷卡套現人民幣高達220餘萬元。
  根據銀行的相關規定,在有外幣通道的POS機上刷國外信用卡時,先是由辦理POS機的國內銀行先行墊付刷卡的金額,之後再通過國際信用卡清算組織,向國外的發卡銀行要求清算支付。但在清算過程中,如果國外的發卡銀行發現並認定所刷的信用卡系“克隆卡”後,可以提出異議並拒絕支付。國內銀行發現了這幾台POS機刷卡的異常情況,先後暫停了犯罪嫌疑人申領的POS機刷外幣的功能。
  2014年3月,江陰市公安局先後抓獲了李峰、於雅清等5人,並現場查獲了POS機、寫卡器、POS簽單等作案工具,之後通過網上追逃,將“料主”李振華也抓獲歸案。經調查,這一犯罪團夥在短短半年時間里,共偽造國外信用卡並盜刷卡內額度套現人民幣400餘萬元。
  4月16日,江陰市檢察院依法對偽造並盜刷國外信用卡案犯罪嫌疑人李峰、於雅清、李振華、趙凱、季政、張蕾、袁國華等7人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批准逮捕,並於11月5日移送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原標題:克隆國外信用卡,套現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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